中国奴隶制度的开始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
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古罗马,此外,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罗斯帝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关于奴隶社会是否为任何地域、任何国家的必经阶段的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产生原因
两极世界理论在继承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过程中分析指出,农业发明后,以土地为根据的竞争关系成为人类社会进化的主要动力。部落间以土地为根据的兼并战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产生了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和奴隶制国家。
中国
由於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例如黄现璠、张广志等学者。1979年,黄现璠教授发表了《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一文。文中指出:“我坚决主张我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汉族没有,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没有“……欧洲的希腊、罗马由氏族制社会变为奴隶社会,就不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世界通例,而是历史特例。文章发表后,得到张广志、胡钟达、沈长云等人的支持。而且拥护者越来越多。
中国奴隶制是从夏朝开始,历经商朝、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已逐步消亡,到秦朝、汉朝奴隶制彻底被封建制度所代替。
夏、商、周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成为奴隶,特别是商和西周的奴隶,大概绝大多数都来自这些人。从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铜器铭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敌对的方国、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商代贵族获得的大量羌人、夷人俘虏,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则沦为奴隶。也有因犯罪被贬为奴隶的,有官奴和私属之分。
特点
奴隶社会把人类带入了文明时代,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历史的一个大进步。但同时,奴隶制度也是一个最野蛮的制度,从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和广大奴隶的遭遇就可以很明显地说明这一点。
1.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
生产资料占有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
地位和相互关系方面: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是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被剥夺一切权利,在暴力下从事最紧张、最繁重的劳动。
产品分配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和支配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过着奢侈豪华的寄生生活;奴隶只能获得极少的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
2.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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