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东珠皇子可以带吗
说起清朝,大家都不会陌生了,这是我们历史上少数民族所建立的证券,在服饰制度上有着很明显的少数民族特征。除了顶戴花翎之外,在装束方面还有着独具特色的“朝珠”,而这其中等级最高的就要属于“东珠”了。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跟大家讲一讲我国清朝时期东北地区的三宝之一“冻珠”。
所谓的“东北三宝”只是御史自己的说法,官书并没有这个词汇,三宝即人参、东珠、貂皮。这三样东西十分珍贵,其中人参、貂皮是官方垄断经营,虽然也讲究等级制度,但无非就是价格高,只要花钱都能买到。但东珠却是在法律层面给出了规定,只有皇室成员以及经过皇帝特批才能使用,因此东珠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东珠的历史渊源
东珠属于珍珠大类,珍珠主要是一些瓣鳃纲软体动物的生产的硬的、圆滑的产物。这些动物特定的上皮细胞会分泌碳酸钙,主要是由贝壳硬蛋白粘合在一起的文石和方解石,这种混合被称为真珠质。
东珠原叫北珠,产自中国东北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鸭绿江等流域的野生珍珠,质地圆润硕大,色泽晶莹透澈。北珠的历史很长,史书中早有记载。
不过北珠在中原地区盛行的是在北宋时期,当时的上乘东珠价格十分高昂,宋徽宗时期,一颗上好的东珠值二三百万钱。
明代的时候,北珠改名叫东珠,这是因为此珠产于东北。在后金政权建立之前,女真人和中原地区贸易的主要商品就是人参、貂皮和东珠。在女真内部,东珠也为贵族阶级所追捧。
明末时,东北有很多的女真部族,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攻占了盛产东珠的乌拉部。乌拉部被灭之后,努尔哈赤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每年定时派人去采取东珠。
清朝对东珠的管理
顺治十四年,朝廷正式在乌拉设立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如果了解清史的读者都知道“打牲乌拉”这个词,打牲是满语,意为渔猎,打牲乌拉是专门为皇室从事各种贡品的采捕、保管、运输等工作的一个部门。
东北的贡物中,最受重视的就是东珠。打牲乌拉衙门中专门负责采捕东珠的机构叫“珠轩”,一个珠轩由30个壮丁组成,打牲乌拉共下属59个珠轩,可见采捕东珠的队伍还是十分庞大的。
由于东珠的产量极少,所以采捕东珠是官方行为,任何未经官府的采捕都属违法,民间和私人是不能采捕东珠的。
朝廷每年对采捕东珠都有硬性的规定,规定每个珠轩每年要交16颗东珠,59个珠轩总计就是944颗。从这个数量也可以看出,东珠的珍贵程度。
采捕东珠的各珠轩,如果没有完成任务则要受到严厉的惩处,如果缺少一颗,则该珠轩的正副长官都要受到鞭责。同样,如果多得东珠,也会获得奖励,如多得东珠一颗,赏青布二匹,数量越多获得的赏赐也就越高,甚至可以得到晋升。
采捕东珠是一项十分艰辛的工作,每年的四月至八月,采捕东珠的高峰期。四月的东北虽不是天寒地冻,但河水的温度也是冰冷刺骨。采珠人常年泡在寒水之中,容易生病,而采珠人的辛苦所得,不过是为了维持生计而已。
东珠采捕不易,往往数月不得一珠,有时采捕一串蚌蛤也得不到一颗东珠,至于高品质的东珠更是难得。
使用东珠的规定
我们在很多清代影视作品中,经常见到皇室成员使用东珠。比如在《李卫当官》中,十三阿哥胤祥就曾佩戴一串东珠朝珠。事实上,十三阿哥虽然贵为皇子,但以他的身份,依然没有佩戴东珠朝珠的资格。
东珠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仅限于皇室和皇帝授权的王公大臣。皇帝的朝冠金顶用头等东珠十二颗,二等东珠三颗,帽前金佛用头等东珠十五颗,后用头等东珠七颗。皇帝所用的朝珠用二等东珠一百零八颗,朝带用头等东珠四颗,二等东珠十二颗等等。
东珠分为七个等级,重量在一钱以上的为头等,专供帝后使用。剩下六等依照重要、光泽等分为六个等级。
皇帝、皇后、皇太后是东珠级别最高的享受者,至于皇子、公主、亲王、郡王等,所用的东珠规格较低。而且清代有规定,除了皇帝、皇后、皇太后之外,任何人不得佩戴有东珠的朝珠,即使是皇子、亲王也不行。
至于其他的王公贵族、文武群臣更是没有使用东珠的资格,除非皇帝特恩才能佩戴东珠饰品。不过这些人佩戴的东珠等级较低,如《大清律例》中就规定:公侯文武百官,“凡应用东珠,重不得过三分(一钱等于十分),如用三分以上即同违式”。
实际上,皇帝赏赐给大臣们东珠的情况并不多见,尤其是道光以后,东珠的产量和质量严重下滑,供应皇室已经十分吃力,至于赏赐大臣也就无从谈起。
乾隆时期,还有个别赏赐大臣东珠的情况,但东珠的等级一般都为六、七等。比如乾隆四十四年时,六世班禅入京,乾隆也仅仅是赏给他一颗五等东珠。
一颗东珠的形成需要经历漫长的岁月,从顺治朝一直到乾隆朝,由于供不应求,导致东珠资源逐渐匮乏。到了道光时期,打牲乌拉已经没有像样的东珠供应给皇室,因此从道光以后,采捕东珠曾被迫暂停。
晚清几代皇帝的使用的东珠基本上都是以前的库存品,到了清末上等东珠几乎绝迹,为数不多的上等东珠成了慈禧太后的专属,至于其他皇室成员则很少有机会佩戴东珠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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