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税是什么
女真族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称为“牛具税地”的制度,继承氏族制度的遗风。占地多少是以耒牛、人口为依据的,拥有众多人口和耒牛的女真贵族自然就可以广占田土。到金世宗大定年间,人、牛、地比例不符的情形已很普遍。
女真人缴纳的田赋称“牛具税”。“牛头税即牛具税,猛安谋克部女直户所输之税也。其制每耒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天会)四年诏内地诸路,每牛一具赋税五斗,为定制。”前面说过,拥有耒牛一具(三头)、民二十五口的女真人大家族可以受田四顷四亩有奇。耒牛和人口多的可以多受田,但最多不能超过四十具。
在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以前,赋税征收没有定制,根据需要的多少而定。到天会四、五年,牛头税的征收始由无定制发展为定制。
缴纳牛具税的规定是,凡耒牛一具要缴粟一石,天会四年(1126)改为五斗,并说以五斗为“定制”。但后来到大定二十一年(1181)又减为三斗。牛具税是受田的女真人必须向国家承担的义务。上列缴纳数字是比汉人的负担轻得多的。
牛头税的征收由土地占有关系的性质而定。分配到牛头地的猛安谋克户,不分贵族与一般平民,都要按规定交纳牛头税,征收额每牛具固定为一石或五斗不等,不分收获多少,都交纳定额的税粟。
由猛安谋克户向国家交纳的牛头税额,比起汉族人民负担的两税要轻得多。汉族人民负担的两税为牛头税五斗之四十倍多,为牛头税一石之二十倍多。这不单纯是由于种族的不同所造成,也是由于社会经济形态不同和税制的差别所造成。
牛头税不是向猛安谋克户中的奴婢口征收,而是向占有土地的猛安谋克户征收,这是金代女真族奴隶制的税制不同于封建制税制的最重要的标志。
牛头税的征收主要是作为储藏而用,并专门设有储藏牛头税的仓廪,以与一般州县的常平仓相区别。
牛头税仓廪设在各谋克内,其制由“谋克监其仓,亏损则坐之”。牛头税设有专门仓廪储藏,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备饥馑”、“备凶年”,如“太宗以岁稔,官无储积无以备饥馑,诏令一耒赋粟一石,每谋克别为一廪贮之”。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猛安谋克牛头税粟,本以备凶年,凡水旱乏粮处,就赈给之”。
二是作为支付猛安谋克俸给之用。“大定二十年,诏猛安谋克俸给,令运司折支银绢。省臣议:若估粟折支,各路运司储积多寡不均,宜令依旧支请牛头税粟。如遇凶年尽贷于民,其俸则于钱多路府支放,钱少则支银绢,亦未晚也”。
猛安谋克俸给起初是由牛头税粟支给,这大概是由原始公社把部分贡纳作为部落酋长的日常消费那种关系转化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