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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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注释

  1、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